
2026年4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指出上海东方财富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投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6312860336)在开展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并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大违规行为曝光
公告显示,东方财富证券投顾公司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违规问题:
一是部分营销宣传内容存在误导性,该行为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是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存在不当,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的规定。
三是公司合规管理和风控机制不健全,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监管要求限期整改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东方财富证券投顾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监管部门要求该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上海证监局表示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视情况进行检查。
公告同时指出,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东方财富证券投顾公司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